机构设置
一、管辖范围
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管辖范围包括: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道滘镇、洪梅镇、望牛墩镇、麻涌镇、中堂镇、高埗镇、石碣镇、石排镇、企石镇、石龙镇、茶山镇、寮步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等十七个镇区。
二、主要职责
原东莞市市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现经调整后为8个,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