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签署工作协调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检法良性互动、更好凝聚法治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7月5日上午,我院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联合签署《关于加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与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协调的意见》。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汤贤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辉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参加签约仪式。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汤贤辉表示,此次《协调意见》的签约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抓手。接下来,要做到提高认识、狠抓落实、总结完善,努力在协同履职中增强工作效果、树好司法形象,达到“1+1>2”的效果,共同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东莞建设。
该份《协调意见》从院级常态协作、部门常态协作、信息共享、矛盾化解、交流合作等方面建立七项机制。签约仪式上,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辉芳,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卫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我院参会人员就共同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加强民事执行案件监督、联合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双方均表示将以《关于加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与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协调的意见》为基础,持续开展常态化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不断凝聚司法共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促进案件办理质效提升,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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