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法||容留朋友吸毒,不是“好客”是犯罪
容留朋友在家里吸毒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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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只要自己不贩毒,只是和朋友“吸”一下就不会因为毒品犯罪受罚,但实际上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也会构成犯罪,这里的“场所”包括自己的住所和具有支配使用权的场所。
案例回顾1
2022年,张某从老家出来务工,空闲时前往老乡高某的家里玩,高某拿出毒品海洛因问其要不要吸食,张某就答应了跟他一起在屋内吸食了海洛因。此后,高某多次叫张某前往家里吸食毒品,并叫上聂某等三人一起在屋内吸食。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高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理,一审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
案例回顾2
陈某是一美发店老板,租了一公寓作为员工宿舍,自己也居住其中。2023年,陈某多次购买依托咪酯电子烟弹,除自己吸食外,还多次容留员工和朋友在公寓里吸食。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理,一审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容留行为可以是主动实施,也可以是被动实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该场所不仅仅指自己的家里,还可以是车内空间这种提供者具有管理控制的地方。容留他人吸毒罪为吸毒人员提供了违法的方便,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切勿碍于情面,或者过分“好客”,在自己管理支配的场所放任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比普通香烟上头”其实是因为“上头”电子烟掺入了新型毒品——依托咪酯。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吸食后会出现头晕、精神兴奋等症状,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类药品目录。依托咪酯现阶段主要被不法分子藏匿于电子烟、香烟等产品里诱人吸食,让人感受“上头”快感。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吸食依托咪酯就是吸毒,请广大群众尤其青少年一定要提高识毒意识和能力,远离新型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