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刑事赔偿须知
(一)受理范围
以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申请。
(二)申请主体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三)须提交的材料
1、刑事赔偿申请书(提出违法侵权事实、理由,提供确实的电话、联系地址)。
2、不起诉决定书或判决书、释放证明的复印件。
3、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非受害人的,须提交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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