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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院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24 16:45

喜报|我院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名单。其中,我院廖芝芝同志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廖芝芝,现任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17年,她一直奋战在检察业务一线,荣立三等功1次,并先后获评“东莞市最美爱岗敬业女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市妇联‘法治进万家’巾帼普法志愿服务队普法优秀个人”。

一份初心,十数载磨炼。芝芝同志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年,深刻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关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宁。为此,她在工作中追求精益求精,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主动履职担当,全力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展现新时代共产党员风采。


用心用情,点滴关爱护成长

廖芝芝同志在办案中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切身感受,从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到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从心理疏导到司法救助,每一宗案件每一个环节都倾注着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她始终坚持最大程度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办案宗旨,用司法温情感化罪错未成年人,用心用情帮助数百名罪错未成年人重塑三观步入社会。



她以过硬的法律功底,依法从严从快精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宗案件入选省、市级典型案例,其中一案被省检察院作为未检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并被评为“东莞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精益求精,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

在严谨办好案件的同时,廖芝芝同志注意从一宗宗案件中分析案发特点与成因,研究预防犯罪的措施与方法,全力推动治罪与治理工作。她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难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督促、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先后就旅馆对未成年人入住不依法如实登记、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凝聚合力推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止于至善,为民司法显温情

检察官办案不但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也要让受害人感受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为此,廖芝芝同志在办案中注重了解被害人的心理和身体状况,及时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为被害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帮助多名受侵害未成年人重塑对生活的希望和信心;关注受害人及家属的家庭生活状况,为受侵害且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解决燃眉之急,近三年救助近2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



注重预防,普法宣传求极致

始于办案,却不止于办案。廖芝芝同志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精心制作普法宣传手册、积极参与录制普法视频,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为30余所中小学校、数万名师生开展法治宣讲,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作为市巾帼宣讲团成员,廖芝芝发挥专业特长,多次走进“市婚姻家庭课堂”以案授课,助力深层次化解家庭矛盾,防范家庭暴力。



未检检察官,办案办的不仅仅是未成年人的人生,更是一个家庭的未来。廖芝芝同志谈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仅是一份光荣的事业,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她要努力成为一名有专业、有担当、有温度、有情怀的未检检察官,执起法律武器守护更多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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