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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4 14:54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一、确定本院检察工作的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三、依法对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决定不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四、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五、对监管场所及其监管活动、刑罚执行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六、对同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或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七、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工作。八、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参与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承办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设行政单位1个,其中内设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综合预防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计划财务装备科、政工科、监察室、案件管理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科14个科室,0个派出机构;设事业单位1个,直属行政单位1个。

本份决算仅包括东莞市第一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决算,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单独编报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7年,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行政编制121名,事业编制20名。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17人,职工20人,有离退休9人,聘用人员44人,后勤临时服务人员6人,随军家属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03.2万元,与2016年预算总数3902万元相比上升18%。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0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03.2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03.2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600.2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3902相比上升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与2016年预算0元相比增加3万元。

2017年预算拨款支出4603.2万元,包括:1、基本支出3763万元,占总支出81.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0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9.99%2、项目支出840.2万元,占总支出的18.25%,比2016年预算增加74.2万元,上升9.69%。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办公办案装备购置费、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省以下检察院非税收入-检察装备及信息化项目经费、综合保障经费、市县检察院装备及信息化项目、办案费、水电物业费等。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03.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01.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70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4603.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600.2万元,占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①检察(科目编码:204042017年预算数为4445.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43.2万元,增长14%

②其他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编码:204992017年预算数为155万元, 2016年预算数为0万元。

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编码:204040502017年预算数为3万元,2016年预算数为0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28辆。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62.5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2.4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录入数据有误,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幅较大。公务接待费减少0.06万元。

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4603.2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46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03.2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46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3万元,占82%;项目支出840.2万元,占18%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万元,占16%;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万元,占8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6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收支总体情况表

收入总体情况表

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收入总体情况表.xls 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支出总体情况表.xls 2017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2017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20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20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2017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20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201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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